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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男子因杀岳母和抛尸被判45年监禁

当地时间10月15日,韩国大邱地方法院就一起女婿杀害岳母并遗弃尸体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26岁的被告人赵在福被控以杀害直系亲属罪,判处45年有期徒刑,并需佩戴电子脚镣30年。案件发生在2026年3月17日至18日,赵在福在大邱中区的家中对54岁的岳母进行了长达10小时的 brutal殴打,最终导致其死亡。他随后指使妻子帮助将尸体塞入行李箱,并将其遗弃在大邱北区的河边。尸检结果显示,死者身上有多处严重钝器伤,肋骨和骨盆骨折,肾脏出血以及多处身体损伤。

法庭调查发现,赵在福接岳母同住并非出于赡养,而是为了从中获利。他将岳母登记为家庭成员,非法获取低收入家庭政府补贴,并冒用其名义进行消费借贷。在共处期间,他对行动不便的岳母实施暴力,因小事而多次动手。他的岳母受虐待到无法发声,仅能用手势表示“X”,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案发当天,仅因岳母用餐时掉落米饭,赵在福便对其实施锁喉和殴打。在岳母失去意识后,他还阻止妻子拨打急救电话。妻子在法庭上证实:“他对母亲施暴时,仿佛要杀了她一样,用吸尘器的手柄猛击。”

调查还显示,赵在福在家中安装了监控,限制两人的外出,并要求妻子日常为其处理各种琐事,导致她长期处于恐惧和精神控制当中。起初,检方曾要求对赵在福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在判决时指出,尽管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但因其在监狱期间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因此未决定终身监禁。此外,心理评估显示其智力和日常生活能力均较低,分析机构认为他存在暴力倾向和情绪控制困难。 球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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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宣判时提到,被告在犯罪后未对受害人家属表示任何补偿,且在岳母死后与其他女性保持联系,显示出缺乏悔意和同情心。尽管他向法院递交了多封忏悔信,但其诚意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