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6年,江苏淮安的新鼎辉公司在参与司法拍卖及收购不良债权的过程中,斥资2600万余元成功购得一处厂房。然而,交房时却发现厂房遭到严重破坏,失去了基本的使用功能。由于状态不佳,该厂房不仅无法自用,出租也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并经过安监部门的评估,而被破坏的状况使得评估变得异常困难。新鼎辉公司的负责人缪女士对这种情况感到无奈,质问:“我们花了这么多钱,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新鼎辉公司位于盱眙县,主要从事房屋整装业务。因业务拓展的需要,他们在2019年通过朋友得知位于淮安的一处厂房的拍卖信息。2022年,该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合同以1150万元的价格获得相关债权,旨在拍卖时如果合适就会参与竞拍。2024年,法院启动了铸明公司的破产程序,并任命法律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此后,在2024年5月,这处工业房地产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首次拍卖中最终以2634万元成交,竞拍者为铸明公司的关联企业,使新鼎辉公司失去了变现债权的机会。
2025年,这处房产再次进入拍卖,虽然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依旧是原厂房。一轮竞拍后,新鼎辉公司以2217万余元竞得。经过曲折的产权过户,至2025年底完工。然而,2026年6月,他们终于访问厂房,却发现门窗尽毁,水电被切断,整体状态极差。在支付近400万的税费和管理费后,他们愈加感到不公,认为不仅原占有人负责,司法类单位及管理人也有责任。 球友会
由于厂房的破坏,新鼎辉公司欲将其租赁以减少损失,却被要求进行报备和评估,然而现状根本无法通过评估。随后,他们向相关管理部门寻求退回拍卖资产,却遭到低于购买价的收购报价,使谈判破裂。对此,律师建议新鼎辉公司可从多个方面维权,包括要求司法机关插手处理破坏问题,或就拍卖公告中的瑕疵提出异议,甚至寻求更高法院的监督等方式挽回损失。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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